1月24日,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,近日,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办养老机构项目资金470万元,涉及南昌县、新建区、进贤县、安义县、高新区的13个敬老院,包括新建敬老院、敬老院改造提升及2016年我市精品敬老院项目等。
据介绍,对新建并达到建设标准的县级综合福利院(中心)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;乡镇敬老院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。根据扩建的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情况,县级综合福利院(中心)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;乡镇敬老院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。根据改造提升(购置设备)的具体内容,县区综合福利院(中心)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;乡镇敬老院每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。根据《关于〈印发南昌市精品敬老院创建考核方案〉的通知》,对改造提升并达到我市精品敬老院创建标准的乡镇敬老院,每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。